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提供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赵国华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3月1日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