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旨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环保大会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支持 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绿色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核心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污染者付费、激励约束并重和因地分类施策的原则,明确要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等五项改革目标。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