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8月份厅务(扩大)会,听取部分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和修改完善情况、7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析、8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港口与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设置技术规范》等规范文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港口码头干散货运输储存粉尘污染、船舶尾气污染等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江苏是港口大省,港口货物吞吐量、泊位数和内河航道通航里程数均为全国第一,相关污染防治任务更艰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针对港口码头与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各环节存在问题,强化源头治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港口码头、船舶运输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推动港口与航运绿色低碳发展。要强化与交通、海事等部门联动,转变工作理念,做好嵌入统合,推进全省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快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港口与航运发展格局。
会议强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是源头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防控的作用,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方面出发,全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引导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紧盯环境质量、能力提升、基础设施、产业优化、环境承诺等5个方面目标,不断提升园区规划环评质量,确保源头治理成效。在环境质量方面,要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加强与相关考核目标有效衔接,持续推动园区环境质量改善。在能力提升方面,结合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持续提升监控、监测与执法能力。在基础设施方面,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刚性要求,夯实园区污水、固危废、挥发性有机物等治理基础。在产业优化方面,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防止产业园区功能同质化、碎片化。在环境承诺方面,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推广重大项目环境质量承诺制,配套建设环境质量控制中心。
会议指出,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取得突破,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标准在支撑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污染物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作用,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不断优化标准编制流程,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标准应用,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受不利气象条件、VOCs与氮氧化物排放、汛期等因素影响,7月份以来部分环境质量指标下滑明显,完成年度环境目标任务面临艰巨挑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季度调度推进会的部署安排,牢牢扭住环境质量目标,加快推动各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尽快扭转当前被动局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转载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