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今年各地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的重点时段,《技术指南》补充说明文件改动的地方有哪些?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涉及哪些重点行业、哪些绩效指标、哪些管控措施?为方便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一目了然的了解政策变动情况,更好的开展评级工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这次主要对《技术指南》修订的焦化、铸造、炼油与石油化工行业进行了梳理与释疑。
变动原因: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些副产品生产车间存在少量涉VOCs异味的废气,不收集会造成车间及厂区异味明显。为鼓励A级企业进一步提高无组织异味管控意识,推动A级企业精细化管控水平提升,这部分气体浓度低、含氧量高、热值低,可采取吸附/吸收法等高效组合工艺进行治理,解决异味问题。因此焦化行业在污染治理技术指标中,新增该项指标,也给焦化企业提个醒,不建议该部分气体引入负压系统回收,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变动原因: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提出了涉VOCs行业的治理要求,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设置处理设施且去除效率不低于80%)。铸造行业在污染治理技术绩效分级指标中,涂装工序仅针对使用溶剂型原料提出了采用高效处理设施的要求,但未规定去除效率;针对使用水性涂料或先进喷涂技术提到了A级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B级和C级企业没做要求(即可不设置处理设施),也就是说既没严格规定处理设施,也没规定去除效率;绩效分级指标排放限值里没有像工业涂装行业一样对不同绩效级别的VOCs相关限值进行规定,整体比《技术指南》工业涂装行业里的要求宽松。因此,《技术指南》补充说明中结合铸造行业涂装工序的特点,对涂装工序的NMHC和TVOCs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与工业涂装行业对应级别要求保持一致。
变动原因:目前,国内外关于火炬气回收方法主要分为原料型和燃料型两种,选择哪种回收方法,根据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和环境等多方面的要求来决定。调研发现,某些石油化工企业原辅材料成分较为单一,工况运行影响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且企业现状管道容积可以满足废气暂存的要求,这类的企业火炬排放系统可不进行火炬气的回收利用,也就不需要设置气柜和压缩机,即火炬排放系统主要是燃烧正常生产时和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可燃气体。同时,炼油工艺有机废气量大,产污环节多,为对大限度的回收利用炼油区正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可燃气体,达到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有机废气的浓度,可选择合适的火炬气回收工艺,考虑到炼油火炬气整体组分过于复杂,很难分离提取其中某一组分的情况,可采用气柜-压缩机火炬回收的工艺,最终将回收的可燃气体送入全厂燃料气管网。因此,这里提到的火炬特指炼油装置火炬。
来源:第一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