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河南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1.9亿元,支持河南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其中:安排资金8.4亿元用于支持移动源污染治理、食用菌“双改”等工作,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安排资金1.7亿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受灾地区污水清理,统筹推动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安排资金1.3亿元用于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支持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安排资金0.5亿元用于实施一批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重点工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
山东
山东省财政厅统筹下达各类环保资金63.77亿元,用于各地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激励各地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支持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重点水利工程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10个城市开展综合管廊、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
江西省
江西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1〕52号)精神,江西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三批)21800万元。
安徽省
安徽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1〕52号)精神,安徽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9158.4万元。
四川省
四川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73号),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预算(项目代码:Z145060020001)15100万元。
其他省份财政厅正在陆续下达2021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