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19年全国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年报》显示,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移动源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已连续十一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2019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48亿辆,比2018年增长6.4%,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81.0万辆。全国66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30个城市超2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苏州、上海、郑州、深圳、西安、武汉、东莞、天津等11个城市超300万辆。
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2019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603.8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71.6万吨、189.2万吨、635.6万吨、7.4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超过90%。各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见下图。
三、汽车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按车型分类,货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而客车的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明显高于货车,其中小型客车是重要贡献者。
各类型汽车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担率
各类型汽车的颗粒物(PM)排放量分担率
各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CO)排放量分担率
按燃料分类,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90%,颗粒物(PM)占比超95%;汽油车一氧化碳(CO)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75%。
其中,柴油货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总量的78.0%、89.9%。
按排放标准分类,国III排放标准汽车氮氧化物(NOx)及颗粒物(PM)排放量占比高于其他标准汽车。国IV排放标准汽车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占比高于其他标准汽车。
其中,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占比均高于其他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非道路移动源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小型通用机械、船舶、飞机、铁路机车等。近年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燃煤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排放逐渐凸显。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SO2)15.9万吨,碳氢化合物(HC) 43.5万吨,氮氧化物(NOx)493.3万吨,颗粒物(PM) 24.0万吨;NOx排放量接近于机动车。其中,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及船舶对污染物排放有主要贡献。
2019年6月,我国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要求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两年更新报告》,并向国际社会提供了2014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2014年我国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8.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二氧化碳排放占99.0%,甲烷排放占0.2%,氧化亚氮排放占0.8%。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排放约占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6.7%,道路运输是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占84.1%。
2019年,各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升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环保监管、开展车用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全国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度
全国车用燃料标准实施进度
2019年全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