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相关要求,8月19日,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第七次会议以工作视频会形式召开,安排部署2020-2021年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明确,充分发挥三地县区市间的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联动执法工作,加强交界处监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标志性战役。
落实协作机制 明确2020-2021联动工作重点
会议部署了《2020-2021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明确了联动执法重点内容。
一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三地将进一步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通过实施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排放源执法监测联动,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三地毗邻区(市)、县严厉打击废水直排、超标排放、跨区域流域倾倒废水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跨区域、跨流域固体废物联合执法;积极开展移动源监管联动执法,共同探索京津冀新车抽检协同机制等工作。
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联动执法,三地将加强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监管,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加强重点时期联动执法,加强空气重污染期间大气状况预判,协同做好联动执法工作。
进一步推动移动源监管联动执法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要求,今年首次将移动源监管纳入京津冀环境联动执法重点工作中,三地要按照今年5月1日京津冀同步实施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积极开展移动源执法,共同探索京津冀新车抽检协同机制,在数据共享、执法一致性、油品质量控制、添加剂管理等方面加强协同。
联动机制建立五年 共同打击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于2015年11月正式建立,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轮值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共同制定年度执法联动重点。联动机制建立5年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思路、打牢环境执法联动基础、打击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
在省级联动基础上,京津冀下沉联动执法层级,建立相邻县、区、市间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快速解决交界处和共同关注的环境违法问题。目前,北京市与河北省、天津市相邻的所有区都完成了联动执法下沉工作,房山、通州、密云、怀柔、延庆等区联合河北省相关县、市在交界处开展了十余次执法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在大气执法方面,河北省涿州市完成北京市移交的20个污染点位的核查,房山区和涿州市共同对交界处的非法砂石厂进行取缔。在水执法方面,怀柔区、密云区、承德市、丰宁县制定了《潮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并联合对白河流域密云水库上游地区涉水污染源进行执法检查。延庆区与河北省赤城县对白河入白河堡水库段周边进行联合检查。通州区会同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对交界处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联合检查。
2020-2021年
京津冀三地将进一步深化毗邻县区市间的联防联控协作,健全联动层级与会商机制,充分发挥联动执法机制在维护区域环境安全、推动区域环境质量共同改善、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环保一体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领导,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执法主管领导,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区(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北京市与天津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对通武廊(通州、武清、廊坊)地区的工业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