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并提出了河南省大气改善目标——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9%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2天。
01.今年用煤量要同比下降5%左右
秋冬季要消除雾霾,“控煤”仍是重中之重。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要实现同比下降5%左右,消费总量控制在2.1亿吨左右。
2019年采暖季前,全省完成200万户燃煤“双替代”供暖,加强天然气、电等能源保障力度,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其中,“电代煤”供暖180万户,“气代煤”供暖20万户。郑州、开封、新乡、鹤壁等第一批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平原地区实现散煤(含洁净型煤)清零。
2019年年底前,全省力争完成160万千瓦落后煤电机组关停任务,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与此同时,增强清洁能源供应。2019年年底前,天然气资源供应能力力争达到135亿立方米,全省完成3000个行政村以上的电网改造,全省新增风电装机能力13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8.5%左右。加大外电入豫规模,2019年年底前实现外电入豫500亿千瓦时。
02.加大移动源污染监管
随着保有量不断增加,机动车、工程机械等移动源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今年秋冬季,我省提出加大移动源污染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严格落实黑名单及信用惩戒制度,控制排放总量。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要建立常态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加快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设排放检测站(点),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
全省范围内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管理和“电子执法”,消除冒黑烟现象。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各地将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03.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管控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强对钢铁、水泥、焦化、炭素、冶炼、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污染管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的涉气企业、施工工地、重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加大管控力度。
为切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各地将修订应急减排措施,细化“一厂一策”,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预先调整生产计划,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会议还强调,全省继续深化非电行业、工业炉窑、锅炉、挥发性有机物、铸造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严格进行核查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完成 “散煤”“散尘”“散乱污”企业“治理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将于11月下旬对各省辖市党委、政府和有关省级部门开展“三散”污染治理情况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