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诉求。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比2015年上升2.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2%,下降1个百分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2.8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下降了42.6%。北京市已经基本消除了严重污染天气。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逐年增强,对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也越来越认可。
但与此同时,随着蓝天白云的增多,人民群众对消除重污染天气的期盼也更加强烈。现在如果再出现前些年长时间高浓度的重污染天气,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将大幅降低,会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产生质疑,动摇信心。因此,必须着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诉求。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事关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能否完成。对于年度污染防治目标来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影响巨大。以2018年为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全年天数的4.9%,但对PM2.5 年均浓度的贡献度却达到了16.1%。两天的重度污染,会将一个城市PM2.5的年均浓度抬升一个微克,而有的城市全年改善任务就是1-2个微克,一两次污染过程应对不力,就有可能抵消全年工作。因此,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就相当于抓住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是党和政府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而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如果应对不力,就将直接影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影响各方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从2018-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具体情况来看,各地在具体应对中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应急减排清单不全、减排比例难以保证、豁免企业不规范。不少地方仍有重点污染源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仍有重点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没有应急减排措施。一些城市虽然将大量企业列入了应急减排清单,但减排措施为“不强制减排”,徒有其名,没有减排之实。有些城市、区县自行制定标杆标准,纷纷豁免。有些企业以承担居民供暖任务为由,在重污染应对工作中规避停限产。
二是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应急减排措施操作性不强、实际减排措施与预案要求不一致、预案管理备案不规范等方面,不但影响了预案的实施,甚至会使得一些地方政府规避责任,也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导致应对效果不佳。
三是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企业不落实减排措施,监管不到位、运输环节存在短板等方面。目前,仍有一些城市对大企业要求低、监管弱,而小企业又通过“打游击”的方式躲避监管,导致应急措施无法落地,减排效果大打折扣。而在大宗物料运输监管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影响了应急管控措施的落实。
2018-2019年秋冬季即将来临,各地要对照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发现的问题,找差距、补不足,真正推动各项应对举措落地落实。同时,各地也要认识到,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支撑。重污染天气应对并非简单粗暴关停限产,决不能搞“一刀切”,而是要依法依规,根据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和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采取差异化的减排措施,更加精准、科学,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既鼓励“先进”,也鞭策“后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